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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328号建议答复的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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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

第0328号建议答复的函

 

赵金旭代表:您好!

您提出的《关于治理城市“牛皮癣”的建议》收悉,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:

一、 对本建议的办理概述

(一)基本情况

首先诚挚地感谢您对大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理解、关心和支持。您所提出的关于治理“野广告”的建议十分正确,反映了市民的心声,非常值得在今后工作中借鉴。对您的建议我局非常重视,及时召开会议,开展调查研究,确定具体答复意见,现将调查情况及以往执法中的做法与您做如下交流。

“城市牛皮癣”是指一些散发、胡乱张贴、喷涂小广告的行为而引起的城市容貌的破坏。近年来 “城市牛皮癣”的确成为各大中城市难以根治的顽疾,不仅严重影响城市市容市貌,也是各种违法犯罪滋生的温床,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城市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。通过调查研究发现我市“野广告”呈现以下特点:一是数量庞大,随处可见。大街小巷、商业街区、住宅、路灯牌、学校门口, 几乎无处不有。尤其是开放式住宅小区楼道是“野广告”重灾区,小区的管理模式大多属于自治管理,缺乏一定的监督管理。二是品种繁多,广告种类覆盖面比较广。有办证刻章的,也有换锁、管道疏通、装修装饰、小额信贷、出售考试答案等非法小广告。三是“野广告”根除难。野广告屡治不绝,利益是根源。野广告的印制成本相当低廉,而利润却很高。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,有些人不惜铤而走险。非法野广告容易张贴,张贴过程也很隐蔽,大多在深夜进行,导致调查取证困难,执法难度大,即使张贴者被抓到了,但因其不认识幕后主使者而不了了之。尽管有关部门在下大力气整治,这些野广告依然如同“野草”一般难以根除。

(二)执法工作情况

近年来,市政府及各级主管部门面对“野广告”的治理难题,相继制定了《大连市开展“野广告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》、《关于暂停“野广告”发布者通信号码服务的通告》等文件,城管执法系统一直把治理“野广告”当成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。目前,按照执法职责划分,市执法局负责组织协调并对各区执法局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,各区执法局是行政执法责任主体。市区执法部门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对“野广告”行为在全市进行综合整治。

一是引进社会化服务并发动志愿者进行清理。部分区政府通过社会招标引进第三方机构对辖区内的“野广告”进行清理,成熟一片,推进一片,治好一片。同时发动环卫工人立见立清,组织志愿者定期清理。

二是加强社区监管,并采取疏堵结合方式进行管理。发挥社区监管在城市管理中的“毛细血管”作用,由社区负责楼道内小广告的监管,对“野广告”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,并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,在辖区居民楼入口处设立专门广告板,让商家集中粘贴,为有需求的居民畅通了信息渠道,野广告自然少了市场;

三是市区执法部门对张贴“野广告”的单位进行约谈。如通信公司、宽带商家、房地产公司、房屋中介公司等,责令其行消除影响,否则予以处罚。

四是在市城区范围开展针对小区、楼(道)院“野广告”的专项清理整治行动。具体整治行动包括:1.调查取证。对“野广告”张贴的位置、内容进行调查、记录。2.内容核实。对“野广告”内容涉及的电话号码进行整理,并逐一进行核实。3.媒体公示。利用媒体向社会公示“野广告”涉及的电话号码,要求违法行为人主动到执法部门接受处理并自行消除违法行为,公示时间7天。4.公示期限内,主动到执法部门接受处罚并自行消除违法行为的,对电话号码不予停机;公示期限内,不主动接受处罚的且没有消除违法行为的,将联合通信管理局对电话予以停机处理并处罚款。5.调查取证、核实、公示以及行政处罚由各区执法局操作;停机处理由各区执法局上报市局,由市局联合通信管理局每月组织一次停机处理。

2017年,城管执法系统共查获各类“野广告”号码300余个,对其中160余个号码处经过媒体公示,违规张贴者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罚的,在市通信管理部门配合下实施了停机处理。清理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,当前城市的主干道和主要公共场所已经有所好转。

二、所提建议的答复

尽管市区执法部门采取了多种措施,对“野广告”进行治理,取得一定成效,但“野广告”顽疾仍未根除,偏街背巷、弃管小区楼道内和一些商业区周边仍不时出现“野广告”,我们还将加倍努力,采取行之有效措施进行治理。

1.积极推进我市治理“野广告”立法进程。借鉴北京、上海等先进城市治理“野广告”的立法经验,根据我市实际,提出立法建议,积极推进法治化进程。

2.加大对张贴“野广告”行为行政处罚力度。一是对张贴“野广告”的对房地产及中介公司、通讯公司、宽带公司、各商场等单位,全面进行约谈,告诫并禁止违法行为。二是对违法张贴“野广告”的相关企业、单位和个人,在获取违法证据、确认当事人的情况下,依法实施处罚。

3.强化督促考评,推动 “野广告”治理的工作落实。按照执法工作职责划分,市执法局负责组织协调,考核评价,各区执法局具体承担辖区执法任务。我局将协调各区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,通报各类问题,督促整改落实。将“野广告”治理工作纳入各地区绩效考核范畴,以考促行,以督促行,激发各区监管工作积极性、主动性,切实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、干出成效,为美化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。

4.创新宣传载体形式,深入推进普法宣传。通过在全市公交站点张贴普法漫画,在大连电视台多个频道和公交车和轻轨、地铁线路车载电视滚动播放城市市容管理的公益广告等形式,广泛地开展公民社会公德教育和法律意识教育,全面提高市民的素质,使市民在思想上、行为上自觉抵制和打击各种破坏市容市貌的行为,并成为社会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、监督者、守护者让制癣者找不到买方市场,从而从源头消灭“城市牛皮癣”现象。

    最后,感谢您对城管执法工作的关心并提出宝贵的建议!

 

附件:1.2018年4月17日,大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在

          各大媒体公示《曝光第三批“野广告”涉及电话号码》

          2.沙河口区政府2018年对“野广告”进行专项治理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的工作计划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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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8年5月22日

 


责任编辑: 编辑: 来源: 日期:2018-07-18 浏览:0